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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託檢驗

我們的專業實驗室,已取得全國認證基金會(TAF)認證(編號:1164)以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可之代檢實驗室資格(認可編號:004)。在實驗室內所使用之儀器設備,均定期實施校驗,以確保檢驗結果的精確度。服務的對象,包括中西藥業者,食品業者、醫材器材業者、化粧品業者以及製造工廠管理者。

有關各項服務的申請表單,可由本頁面向下各細項檢驗頁面下載表單,填寫後回傳即有專人與您連繫或是撥打本中心服務專線02-6625-1166 分機5226、7531、5438,由專人為您服務。

注意事項:
1.溶離試驗之服務項目所列之報告交付時程係使用USP Apparatus I、II裝置執行,且主成分之滯留時間短於8分鐘,如滯留時間較長、樣品需前處理、執行需特殊耗材或使用其他溶離裝置者,時程另議。
2.中心未執行過之案件將先執行可行性評估,若可行則費用包含於主試驗中,若不可行酌收可行性評估費用。
3.所有服務項目所列之收件日(排程日)以檢驗方法、標準品、檢品及相關耗材等備齊之當日為準。
4.如同時檢送樣品量多時,實際報告交付時程另議。
5.所有服務項目係依據藥典或中心開發業經確效之檢分析方法執行,所有檢測均重複三次。
6.若報告需檢送查驗登記或原始數據,一律出具完整報告,每份另加收新台幣2,500元。
7.如須申請.請至表單下載處下載表單填寫